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林庭萱 電話:03-3322101#7532 電子信箱:1002042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秘字第109031515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桃園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
副本: |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