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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1-05 | 點閱數: 53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林庭萱
電話:03-3322101#7532
電子信箱:1002042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 府教秘字第109031515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桃園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副本: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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