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陳智芬 電話:03-3322101#7575-7576 電子信箱:10047800@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09011768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090117689_ATTACH1.pdf 1090117689_ATTACH2.pdf) |
主旨: | 檢送「支(兼)領月退休金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之認定及請領退休給與之權利問答一覽表」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16日臺教人(四)字第1090139821號書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函副本及其附件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