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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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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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09011803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09學年度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國民小學及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國民小學及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1090118034_ATTACH1.pdf 1090118034_ATTACH2.pdf) |
主旨: | 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109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B班)」一案,請貴校代理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踴躍報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9年12月17日清語研所字第1099008696號函辦理。 |
二、 | 報名時間:110年1月4日上午9時至110年1月15日下午5時止。 |
三、 | 招生語別:閩南語(B班)、客家語(B班)。 |
四、 | 招生對象: |
(一) | 具備大學畢業學歷。 |
(二) | 取得閩南語/客家語中級以上能力證照。 |
(三) | 具備以下資格者: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
五、 | 聯絡資訊: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曾筱茜專任助理,03-5715131轉73603。 |
六、 | 檢附旨案閩南語及客家語文專長招生簡章各1份。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