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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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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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5日 |
發文字號: | 桃人給字第109000673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090006731_ATTACH1.pdf 1090006731_ATTACH2.pdf 1090006731_ATTACH3.pdf 1090006731_ATTACH4.pdf) |
主旨: | 有關「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7條條文業經銓敘部修正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依銓敘部109年12月11日部退一字第1095303100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人事處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