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109年11月3日桃教體字第1090101374號函諒達。 二、旨揭競賽作品規格務必依照格數順序作畫,如附件。 三、本案倘有疑問者,請洽幸福國小學務處衛生組長,電話:03-3194072分機313。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小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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