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09年5月28日屏大人文字第1093200324號函辦理。 |
二、 | 辦理期程地點: |
(一) | 辦理時間:109年5月30日起至8月10日止,合計七場次,詳如附件「課程表」。 |
(二) | 辦理地點:新竹縣竹東鎮竹中國民小學二樓校史室。 |
(三) | 研習代碼:詳課程表內容。 |
三、 | 實施對象:預定每場參與員額30名為限。 |
(一) | 桃竹苗區國教輔導團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輔導員。 |
(二) | 桃竹苗區國中、小學視覺藝術專長教師﹔代理、代課視覺藝術教師﹔體制外美術教師,編制內非視覺藝術專長教師,有參與意願者。 |
四、 | 特別規範:本社群為一個長期對話與實作之團體,爰此報名者至少能出席5場次以上,並能持續參與活動具教學設計與專業成長熱忱者。 |
五、 | 請貴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 |
六、 | 檢附國立屏東大學原函及課程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