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國立東華大學傑出校友暨榮譽校友遴選辦法」辦理。
二、敬請將推薦資料於109年5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校秘書室公關宣傳組(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信封
請註明「國立東華大學傑出校友推薦」,並請一併寄送電子檔(word檔)至電子信箱:peiyao@ndhu.edu.tw,郵件主旨
請以「國立東華大學傑出校友推薦表-姓名」為題,推薦表請提供電子檔(word檔)。
三、檢附「國立東華大學傑出校友暨榮譽校友遴選辦法」(如附件1)及「國立東華大學傑出校友推薦表」(如附件2)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