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府社會局「桃園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會設立少年代表遴選活動」LED跑馬燈文字稿1份,請惠予協助運用貴機關電子看板或網站刊登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社會局108年12月18日桃社兒字第1080116948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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