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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 - 本站消息 | 2019-12-06 | 點閱數: 85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8年11月27日桃衛疾字第1080126023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公告及通知,各縣市委託疾管署代購之市自購流感疫苗預計於109年1月後配送,考量校園流感群聚事件以國小佔7成,為降低國小群聚發生,阻斷病毒傳播,爰規劃優先提供就職本市國小教師接種流感疫苗。
三、本次開放接種對象及接種方式如下:
(一)接種對象:非中央公費對象且任職本市國小學校之教師。
(二)接種方式: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教師證或在職證明,須呈現就職地點及職稱),至本市各區衛生所施打。
(三)接種期程:依疾管署實際配賦情形,預定於109年1月1日起至疫苗用罄為止,可預先電話聯絡本市各區衛生所確認是否尚有疫苗針劑。
四、符合中央公費對象之教職員(含50歲以上成人、高風險慢性病人、孕婦及6個月以下嬰兒父母等),自109年1月1日起,可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及健保卡,前往本市各區衛生所及合約醫療院所施打(以公費身份接種者,不限教師身份亦不限於衛生所施打)。
五、考量教師接種之便利性,於流感疫苗開打期間,請貴校本權責准予教職員擇無課務時段公假前往接種疫苗。
六、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府衛生局高昊汶承辦人,電話:(03)334-0935分機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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