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8年11月5日原民教字第1080067637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補助摘要如下(詳如附件): |
(一) | 補助對象: |
1、 | 考生集體報名達15人以上之公私立學校。 |
2、 | 參加族語能力認證測驗之原住民籍考生(僅限本(108)學年度原住民籍學生就讀於國民中學八年級、九年級;高中(職)二年級、三年級;專科學校五年制之四、五年級;專科學校二年制之二年級學生申請)。 |
3、 | 各縣市政府學校聘任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
(二) | 補助項目: |
1、 | 交通費: |
(1) | 學校安排考生集體應考之租車費用。 |
(2) | 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交通費用。 |
(3) |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 |
2、 | 住宿費: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住宿費用。 |
3、 | 工作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工作補助費(專職原住民族族語教師、教職員不得支領工作費)。 |
(三) |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服務專線: |
1、 | 原住民族委員會:02-8995-3108。 |
2、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02-2321-9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