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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本站消息 | 2019-11-12 | 點閱數: 50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8年11月5日原民教字第1080067637號函辦理。
二、 旨案補助摘要如下(詳如附件):
(一) 補助對象:
1、 考生集體報名達15人以上之公私立學校。
2、 參加族語能力認證測驗之原住民籍考生(僅限本(108)學年度原住民籍學生就讀於國民中學八年級、九年級;高中(職)二年級、三年級;專科學校五年制之四、五年級;專科學校二年制之二年級學生申請)。
3、 各縣市政府學校聘任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二) 補助項目:
1、 交通費:
(1) 學校安排考生集體應考之租車費用。
(2) 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交通費用。
(3)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
2、 住宿費: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住宿費用。
3、 工作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工作補助費(專職原住民族族語教師、教職員不得支領工作費)。
(三)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服務專線:
1、 原住民族委員會:02-8995-3108。
2、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02-2321-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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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8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補助交通、住宿及工作費實施計畫.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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