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08年9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140050號函辦理。 |
二、 | 為激勵教師自主進行專業發展活動,培訓各類專業回饋人才並強化教師之服務表現,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108年度講師新訓課程特色,將因應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針對「素養導向課程」需求,設計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之探究課程,以增加教師素養導向課程之設計能力。 |
四、 | 旨揭培訓計畫重點如下: |
(一) | 培訓辦理期程:108年11月至108年12月。 |
(二) | 培訓課程分9類12科目,本市每一科目至多推薦2名,每科目班級人數上限為30人,未達10人取消開課,推薦資格如下: |
1、 | 中小學教師具有對應評鑑人員/專業回饋人才之進階證書或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
2、 | 中小學教師具有國教輔導團員、super教師、薪傳教師、推動課程教學相關社群領導人之資格。 |
3、 | 中小學教師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至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或其他經教育部核可計畫認證者。 |
4、 | 大學助理教授以上教師。 |
(三) | 本次培訓除完成研習、試講外,需提交作業並經審核通過後始取得講師資格,並請講師協助本市推動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相關課程。 |
五、 | 貴校符合資格之教師倘有意願參加旨揭培訓,請填具講師培訓報名表於108年10月16日前連同佐證資料(請轉換為PDF檔案格式)一併寄至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ta101714@simes.tyc.edu.tw)審查。 |
六、 | 相關問題請洽本案專任助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林昱丞先生,(02)7734-1228。 |
七、 | 檢附旨揭計畫及報名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