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ㄧ、中華民國108年5月21日桃教學字第1080043376號
二、本校107學年度行事曆。
貳、活動目的:
一、為配合十二年國教之實施,提供國中生志願服務之機會。
二、透過體驗學習方式,涵養學生關懷週遭環境、型塑友善校園風氣。
三、藉由各項志願服務類型,落實營造「愛與祥和」的優質教育環境。
參、報名資格:國中在學學生及107學年度畢業生(八月服務時數可算入)。。
肆、連絡電話:4504034轉311 訓育組長
伍、實施方式:
一、由學務處彙整校內各處室需求。
二、志願服務之國中生、畢業生,至學務處或是警衛室領取志願服務報名表,填妥後交至學務處,完成報名手續。
三、報名依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四、錄取之國中生、畢業生,依服務時間準時到學務處簽到,並確實完成工作再簽退,依實際服務時數核發服務證明時數條,若服務情形不佳,學校將不發給服務證明時數條,並列入往後報名參加志願服務錄取與否之參考。
陸、108年暑假國中生志工需求表如下:另附報名表<警衛室亦可領取報名表>.填寫完請洽學務處報名即可
服務對象 |
服務內容 |
服務時間 |
學務處 |
清潔校園環境、書籍整理 |
7/1~7/12 每週一~五 上午09:00-12:00 每時段8人 |
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