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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特教組 - 輔導室 | 2026-08-13 | 點閱數: 2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8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50068778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資優學生國中三年完整資優服務考量,本市116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入學前鑑定,於明
(116)年3月至5月辦理初、複選,申請鑑定資格為115學年度國民小學6年級學生,鑑定類別包含創造能力、學術性向
英語、數理暨自然科學資賦優異等4類。
三、詳細鑑定日程請依鑑定簡章發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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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文-116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前鑑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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