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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資訊組 - 教務處 | 2026-07-31 | 點閱數: 10

轉知本府修正本市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1份,請有操作遙控無人機需求之師生及相關人員參閱,並依公告規定辦理,以共同維護飛航安全及公共安全。

相關公告內容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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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100E_1150069186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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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5100E_1150069186_ATTACH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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