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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 - 本站消息 | 2019-02-20 | 點閱數: 155

主旨:檢送「桃園市107學年度第二學期特需領域融入課程專業社群」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壹、依據:
        一、桃園市特殊教育輔導團108年度工作計畫。
        二、桃園市政府107年7月25日桃教特字第1070060942號函辦理。
貳、目的:
        一、編輯本市身心障礙學生語文類新課綱課程教材,提供特教教師語文類課程教學及教材參考。
        二、依據12年國教課程綱要學習內容,將特殊需求融入課程後編製教材示例提供給特教教師參考。
        三、增進本市特教輔導團員及特教教師之語文類專業成長及研究能力。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桃園市特殊教育輔導團(桃園市桃園區中埔國小)
肆、研習對象:預計40名(研習人員由輔導團團員推薦或自行報名參加,經輔導團審核後錄取),依序優先錄取如下人員:
        一、本市特教輔導團團員。
        二、本市身心障礙班特教教師。
        三、對12年國教課程綱要-特殊需求領域實施有興趣之教師(不限特教教師)。
伍、研習時間:108年2月至108年6月期間,共4次研習。
陸、研習地點:桃園市桃園區中埔國小
柒、研習內容:(課程內容詳如附件一)
       一、分組編輯特殊需求領域融入各領域教材。
       二、 分組討論身心障礙班特殊需求領域融入教材並進行試教、修正。
捌、報名方式:
       一、請於108年2月22日(五)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教師研習-縣市特教研習-點選(桃園市)學年(107) 學期  

             (下)登錄單位(中埔國小)報名。
       二、本案聯絡電話:3414297 聯絡人:郭義宏老師、廖玉芬小姐。
玖、差假與研習時數:
       一、工作人員及推薦參加研習人員,研習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另研習如於假日辦理時

              可於活動結束後1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

        二、經錄取之教師需全程參與研習,全程參與者核定研習時數15小時。
拾、經費來源:桃園市教育局專款補助。
拾壹、獎勵:辦理本活動之績優工作人員於活動完成後報府辦理敘獎事宜,得敘嘉獎2人及獎狀2人。
拾貳、注意事項
        一、本校停車位有限,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或共乘前往。
        二、研習備有茶水供應,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拾參、本計畫經市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後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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