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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6-06-03 | 點閱數: 20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15年5月27日教研課字第1151100851A號函辦理。

二、為遴聘具教學實務經驗之商借教師,協助辦理課程發展、實證資料蒐整及跨領域、跨階段之協作與連結等事項,爰以具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教學經驗者為優先,並擇優錄取1名。

三、茲請參閱國教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於115年6月12日(星期五)前若欲報名請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如附件)後函送國教院,後續將由該院依上述原則進行審查遴選。

四、本案如有聯繫事宜,請逕洽國家教育研究院承辦人:劉芳邑,聯絡電話:(02)7740-7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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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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