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1月20日桃教小字第1070097857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工作坊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時間:108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 |
(二) | 地點:永安國小。 |
(三) | 講師:文化國小鄭惠欽校長。 |
(四) | 參與夥伴學校:大坡國小、笨港國小。 |
(五) | 歡迎市內有興趣的教師報名參加。 |
三、 | 報名: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點選永安國小報名。 |
四、 | 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