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2日臺教資(一)字第1152700391號函辦理。
一、 公告目的 為協助校內親師生於教學及學習情境中,安全且負責任地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I)工具,教育部已發布最新「2.1 版本」指引,請全校同仁與家長參採運用。
二、 使用原則摘要
角色導向:針對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及學生提供不同視角的指引,確保 AI 成為學習輔助工具而非替代工具。
資訊正確性:AI 生成內容可能包含錯誤資訊,使用時應落實「查證與核實」步驟,不可直接挪用。
資料隱私:請勿於 AI 工具中輸入個人敏感資料、學生隱私資訊或未公開之行政文件。
學術誠信:學生使用 AI 輔助學習時,應遵守誠信原則,嚴禁直接複製生成內容作為作業或成果報告。
三、 相關文件下載 請至「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入口網」下載相關指引電子檔: 網址:https://pads.moe.edu.tw/download.php
下載項目包含:
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 2.1 (教師、行政人員及家長版)
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 2.1 (學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