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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資訊組 - 教務處 | 2026-02-23 | 點閱數: 20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2日臺教資(一)字第1152700391號函辦理。

一、 公告目的 為協助校內親師生於教學及學習情境中,安全且負責任地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I)工具,教育部已發布最新「2.1 版本」指引,請全校同仁與家長參採運用。

二、 使用原則摘要

  1. 角色導向:針對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及學生提供不同視角的指引,確保 AI 成為學習輔助工具而非替代工具。

  2. 資訊正確性:AI 生成內容可能包含錯誤資訊,使用時應落實「查證與核實」步驟,不可直接挪用。

  3. 資料隱私:請勿於 AI 工具中輸入個人敏感資料、學生隱私資訊或未公開之行政文件。

  4. 學術誠信:學生使用 AI 輔助學習時,應遵守誠信原則,嚴禁直接複製生成內容作為作業或成果報告。

三、 相關文件下載 請至「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入口網」下載相關指引電子檔: 網址:https://pads.moe.edu.tw/download.php

下載項目包含:

  1. 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 2.1 (教師、行政人員及家長版)

  2. 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 2.1 (學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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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100E_1150015177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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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5100E_1150015177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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