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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資訊組 - 教務處 | 2026-02-03 | 點閱數: 10

一、 申請資格(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

  1. 身分限制: 申請人須具原住民身分。(※若為非原住民但獨力扶養未成年原住民子女者,亦可申請)。

  2. 經濟條件: 設籍本市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3. 就學狀況: 戶內有 國小至大學 之在學學生。

二、 補助金額(覈實補助):

  • 低收入戶: 最高補助 15,000元

  • 中低收入戶: 最高補助 12,000元

三、 申請方式:

  • 受理期限: 即日起至 115年11月30日止(若經費用罄則提前截止)。

  • 申請地點: 請洽「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辦理。

四、相關表單下載: 詳細補助要點與申請表格,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行政局下載: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行政局 - 官網下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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