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資格(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
身分限制: 申請人須具原住民身分。(※若為非原住民但獨力扶養未成年原住民子女者,亦可申請)。
經濟條件: 設籍本市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就學狀況: 戶內有 國小至大學 之在學學生。
二、 補助金額(覈實補助):
低收入戶: 最高補助 15,000元。
中低收入戶: 最高補助 12,000元。
三、 申請方式:
受理期限: 即日起至 115年11月30日止(若經費用罄則提前截止)。
申請地點: 請洽「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辦理。
四、相關表單下載: 詳細補助要點與申請表格,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行政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