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中壢區元生國小114年6月17日元小教字第1140004150號函辦理。 |
二、 | 本次研習營共分2梯次(分為校長場及行政、教師場),「校長場」主題聚焦在將正念運用在行政管理的溝通及情緒管理上,讓校長們透過正念有效溝通以建立友善的校園,開啟教育的幸福能量;另「行政、教師場」主題聚焦在透過正念的練習培養正念專注力,並將當代正念應用在校園教學上,以提升教學品質與成效,協助學生學業成就和心理健康水平,開啟教學的幸福能量。 |
三、 | 本案研習資訊及提醒事項,臚列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本市高中職以下各级學校校長、行政人員、教師,均可報名參加。 |
(二) | 研習時間及報名梯次: |
1、 | 第一梯次(校長場,請各校校長出席):114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止,研習代碼:E00046-250600002。 |
2、 | 第二梯次(行政、教師場):114年7月22日(星期二)起至7月23日(星期三)共計2天,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止,研習代碼:E00046-250600003(第一天)、E00046-250600004(第二天)。 |
3、 | 第一梯次請各校校長務請出席;另第二梯次請各校教師或學校行政人員務必擇一場次派員(至少1人)參加。 |
(三) | 研習地點:本市元生國小四樓視聽教室(桃園市中壢區文化二路161號)。 |
(四) |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日上午12時止,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 報名, 每梯次報名人數以200 人為限。 |
(五) | 停車資訊:請停放至元生國小地下停車場或學校對面收費停車場。 |
四、 | 檢附本案研習計畫1份。 |
五、 |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元生國小李主任,電話:03-4625566分機21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