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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 本站消息 | 2018-12-20 | 點閱數: 12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及本市楊梅國中107年12月12日梅國秀分輔字第1070003929號函辦理。
二、108學年度如欲申請個案轉介至本市楊梅國中秀才分校,請依簡章規範內容及文件格式,依期程提出申請轉介,學年初轉介申請期間為108年4月1日至108年5月6日止。
三、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請洽楊梅國中秀才分校輔導組,電話:03-4756261分機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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