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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2-17 | 點閱數: 31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4年2月13日總處給字第114400029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旨揭保險經人事總處公開徵選,由國泰人壽賡續承作,辦理期間自114年2月22日0時起至117年2月21日24時止,相關資訊請逕至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國泰人壽官方網站「公教人員長照服務專區」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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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1-總處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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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附件2-114年至117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辦理說明資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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