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08
  • slider image 80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2-23 | 點閱數: 3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劉采瑩
電話:3322101#7575
電子信箱:10058972@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7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13012463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1130124636_ATTACH1.pdf 1130124636_ATTACH2.pdf 1130124636_ATTACH3.pdf)

 

主旨: 轉知教育部訂定「一百十三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3年12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36003595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二、 參照行政院「一百十三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第6點及第7點規定,訂定旨揭補充規定。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  
    1) 376735100E_1130124636_ATTACH1.pdf
  •  
    2) 376735100E_1130124636_ATTACH2.pdf
  •  
    3) 376735100E_1130124636_ATTACH3.pdf
:::

多國語言網站

本站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