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蕭如評 電話:03-3322101#7592 電子信箱:sh14al08@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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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高字第113012059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1130120594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韓國漢城華僑中學徵聘114年初中及高中教師一案,詳如說明,請協助刊登於貴單位網站並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僑務委員會113年12月3日僑教學字第1130090258A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僑校擬招聘初中及高中教師,其條件及待遇等資料詳徵才訊息(如附件);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12月20日前將應徵資料備齊後,逕電郵或郵寄至該校。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桃園市教師會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