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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0-21 | 點閱數: 30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股長 張琇茹
電話:03-3322101#7322
電子信箱:10052702@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0月7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13027212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30272123_ATTACH1.pdf 1130272123_ATTACH2.pdf 1130272123_ATTACH3.pdf)

 

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十六點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一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
副本: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含附件) 、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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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800A_1130272123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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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6800A_1130272123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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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76736800A_1130272123_ATTACH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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