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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 - 學務處 | 2024-10-01 | 點閱數: 50
主旨: 函轉『本市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設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人行道』公告1份,請惠予協助張貼公告周知貴校家長與學生,請查照。
說明: 依據本府113年9月20日府交安字第1130266633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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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市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設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人行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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