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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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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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9月12日 |
發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13025652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130256523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113年10月13日(星期日)為臺灣省基隆市第19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依法為應放假之日,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3年9月9日中選人字第1133750275號函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條之1規定辦理。 |
二、 | 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
正本: | 桃園市議會、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民政局除外)、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