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賴鈺婷 電話:03-3322101分機7337 電子信箱:10052760@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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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8月22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3023352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30233523_ATTACH1.pdf 1130233523_ATTACH2.pdf 1130233523_ATTACH3.pdf) |
主旨: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書函以,「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士培訓及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業經勞動部113年8月14日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人事總處113年8月19日總處培字第1130019792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本府112年12月6日府人考字第1120339795號函諒達。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