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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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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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13007338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1130073380_ATTACH1.pdf 1130073380_ATTACH2.pdf 1130073380_ATTACH3.pdf) |
主旨: | 轉知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114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1份,請公告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本府113年8月1日府原教字第1130208000號函辦理。 |
二、 | 具原住民身分者得於其本人、其父母或配偶之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於該年度擇一日放假。歲時祭儀屬跨年度者,依公告年度為準,如:本(114)年度公告,卑南族為12月15日至115年1月5日,若為115年1月2日放假者,以114年度計。 |
三、 | 茲重申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之權利,請協助宣導、確實落實,並主動關懷及詢問單位同仁歲時祭儀放假之情形。 |
四、 | 檢附原函影本、114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公告及附表各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桃園市立圖書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