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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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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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13019022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1130190227_ATTACH1.pdf 1130190227_ATTACH2.pdf 1130190227_ATTACH3.pdf) |
主旨: | 有關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函知該協會委由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作「330安心保障計劃」自費團體保險專案,自113年8月1日起調整保障內容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以下簡稱公務人員協會)113年7月1日全公協字第113100170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二、 | 旨揭保險專案係由公務人員協會委由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誠人壽)承作,並預定於113年8月1日起調整「意外傷害醫療」、「住院醫療定額給付健康保險」、「新癌症醫療定額給付保險」保障內容。 |
三、 | 為維護保戶權益,前開保險內容異動訊息,公務人員協會業於該協會官網公告,另保誠人壽就該保險專案之委託推廣及服務單位(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聯保經)業務員亦將通知各保戶。 |
四、 | 旨揭保險專案各保戶如擬退保,請逕洽精聯保經承辦業務人員,並於113年7月15日前填具退保申請書送達保誠人壽,如無法於上開期限辦理退保而遭扣款者,至遲須於113年9月15日前填具退保申請書,並送達保誠人壽辦理退款。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