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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註冊組 - 教務處 | 2024-07-02 | 點閱數: 35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74965號函辦理。
二、 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為協助患有心臟病兒童獲得適當醫療照顧與教育,提升心臟病童之德智體群美能力,特設「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相關辦法詳如附件。
三、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電話:02-23319494。
四、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影本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辦法及相關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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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100E_1130060964_ATTACH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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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5100E_1130060964_ATTACH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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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76735100E_1130060964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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