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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6-24 | 點閱數: 81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約僱助理 楊佩娟
電話:(03)3322101#735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49362@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3014963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30149630_ATTACH1.pdf 1130149630_ATTACH2.pdf)

 

主旨: 訂定「桃園市政府推動員工社團活動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推動員工社團活動實施要點」(含附表)及逐點說明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 健行登山社 (含附件) 、舞蹈社 (含附件) 、瑜珈社 (含附件) 、桌球社 (含附件) 、羽球社 (含附件) 、太極拳研習社 (含附件) 、汾陽氣功研習社 (含附件) 、書法研習社 (含附件) 、慢速壘球社 (含附件) 、游泳社 (含附件) 、舞蹈研究社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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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800A_1130149630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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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6800A_1130149630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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