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07年11月6日屏大人文字第1073200936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研習日期與地點: |
1、 | 日期:107年12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地點: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小。 |
2、 | 日期:107年12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地點:高雄市鳳山區中正國小。 |
(二) | 研習對象:本案計畫各分區專長教師社群成員、各縣市輔導團視覺藝術輔導員及視覺藝術任課教師。 |
(三) | 本案研習活動相關費用由本計畫經費預算項目支應。 |
三、 | 本案請貴校鼓勵藝文領域任課教師報名參加,並核予差假以公假登記辦理,及協助課務調整、補休等事宜, |
四、 | 檢附旨案研習實施辦法及工作團隊名單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