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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6-12 | 點閱數: 44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黃婷鈺
電話:03-3322101#7523
電子信箱:10047574@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 府教中字第113015135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30151353_ATTACH1.pdf)

 

主旨: 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實施要點」第六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國民中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實施要點」一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警分局、警察大隊、衛生所、復興區公所)
副本: 本府法務局 (含附件)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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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100E_1130151353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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