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黃婷鈺 電話:03-3322101#7523 電子信箱:10047574@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6月1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中字第113015135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30151353_ATTACH1.pdf) |
主旨: | 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實施要點」第六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檢送「桃園市國民中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實施要點」一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警分局、警察大隊、衛生所、復興區公所) |
副本: | 本府法務局 (含附件)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