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度補助推動轉型正義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計畫」申請期程延長一案,鼓勵貴校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4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1322號函辦理。 |
二、 | 為擴大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轉型正義教育課程及活動成效,爰國教署延長旨案計畫申請期程。 |
三、 | 請欲申請旨案經費補助之學校依規定提報申請表件,並於113年4月26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局,俾憑辦理後續事宜,未依規定辦理者,不予受理。 |
四、 |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