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 15251)實施計畫 (113-116年)」,並自即日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3年4月2日府智行字第1130080433號函轉行政院 113年3月22日院授數政府字第1134000433號函辦理。 二、檢送行政院來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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