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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4-09 | 點閱數: 1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黃婷鈺
電話:03-3322101#7523
電子信箱:10047574@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4月8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3003119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擬申請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並調入至新竹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之教師應配合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3年4月3日教學字第1135012700號函辦理。
二、 該校教育理念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
三、 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一年內利用公餘時間開始受訓,並於四年內完成,且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四、 惠請轉知貴校欲參加介聘至新竹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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