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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4-03 | 點閱數: 2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蕭如評
電話:03-3322101#7592
電子信箱:sh14al0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高字第113003018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1130030183_ATTACH1.pdf 1130030183_ATTACH2.odt)

 

主旨: 函轉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3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請協助轉知貴校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29日臺教文(二)字第1130031220號函辦理。
二、 檢附旨揭學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及同意書各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
副本: 本局國中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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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100E_1130030183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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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5100E_1130030183_ATTACH2.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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