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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4-03 | 點閱數: 1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黃婷鈺
電話:03-3322101#7523
電子信箱:10047574@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3002834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他縣市欲申請市外介聘至本市仁美國中附設華德福實驗國中小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立仁美國民中學113年3月25日仁國華字第1130002653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縣市介聘教師之權益,請協助轉知貴縣市國中小學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避免誤填介聘志願,影響自身及學生受教權益。
三、 本市仁美國中附設華德福實驗國中小實施華德福理念課程,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其教師須具備人智學理念及華德福教育知能。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有華德福師資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應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請欲介聘至該校教師審慎評估。

 

正本: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副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本局國小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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