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賴庭婕 電話:(03)3322101#732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36800@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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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3月2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力字第113005828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30058281_ATTACH1.pdf 1130058281_ATTACH2.pdf) |
主旨: |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一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 |
副本: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