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戶政事務所 函 |
地址:32441桃園市平鎮區德育路242號 承辦人:辦事員 吳秀琴 電話:03-4580112分機218 電子信箱:10013479@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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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3月21日 |
發文字號: | 桃市平戶字第113000234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1130002344_ATTACH1.pdf 1130002344_ATTACH2.pdf) |
主旨: | 為有效紓解5月份報稅期間自然人憑證申辦人潮,自即日起本所提供自然人憑證集體收件及核發服務,請惠予協助宣導並多加利用,至紉公誼。 |
說明: |
一、 | 依據自然人憑證核發及管理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辦理。 |
二、 | 為紓解5月份網路報稅期間自然人憑證申辦人潮,本所提供轄區內之機關、學校及里辦公處等團體5人以上集體申辦自然人憑證,除享有到機關、學校及里辦公處收送件服務外,於領取憑證IC卡當日追蹤本所臉書粉絲專頁,即可獲得宣導品1份(本宣導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請多加利用。 |
三、 | 凡年滿18歲(含)以上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申請人須準備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IC卡工本費250元及1組電子郵件信箱,並填寫自然人憑證申請1份。 |
四、 | 檢送自然人憑證申請書及團體申辦海報各1份。 |
五、 | 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本所自然人憑證承辦人吳秀琴小姐,聯絡電話:(03)458-0112分機218洽詢。 |
正本: | 平鎮區各里辦公處、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平興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平鎮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桃園市平鎮區山豐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北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平興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南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復旦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義興國民小學、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桃園市平鎮區衛生所、桃園市平鎮區公所、平鎮區農會、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桃園校區、台灣自來水公司中壢服務所、台灣電力公司平鎮服務所、中華電信(平鎮服務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