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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3-14 | 點閱數: 45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聘用輔導員 林雅涵
電話:03-3322101#7333
電子信箱:10029306@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3月7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3006113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130061133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桃園市政府113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1份 ,請查照。
說明:  
一、 為協助本府所屬員工發現並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 題,並貫徹友善職場核心理念,各年度均依員工需求問卷調查結果訂定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以下簡稱 EAPs)年度推動計畫。113年度計畫結合「DEI-多元、平等、共融」精神及心理健康三級預防原則,以「身心營養劑,增強抵抗力」、「處方有專攻,關懷無差別」及「專業支援」為策略目標,發展各項身心健康促進措施,以提升員工士氣與服務效能 ,茲將方案重點說明如下:
(一) 第一級預防-身心營養劑,增強抵抗力:針對員工關注議題,規劃各項講座及活動,提供本府員工多元學習及發展機會,除增加專業知識技能,並能學習平衡個人生活與工作。
(二) 第二級預防-處方有專攻,關懷無差別:針對不同職務或身分類別員工,設計符合需求之服務內容及預防性措施,期能降低風險並培養因應潛在議題之能力。
(三) 第三級預防-專業支援:建置及整合市府內外各領域之專業資源,俾利本府機關及員工面臨危機事件,可即時尋求專業人員協助,並訂定員工個別諮詢、非自願個案及危機個案標準作業流程及專屬表單,以系統性的方法介入,有效減低事件衝擊,縮小影響層面。
二、 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及推廣,藉由內部會議、教育訓練、 網頁跑馬燈或E-mail 等多元管道,提供所屬同仁相關資訊,諮詢服務由本府人事處聘用輔導員專責處 理,依規定保密,請轉知同仁安心使用。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參事辦公室 (含附件) 、顧問辦公室 (含附件) 、技監辦公室 (含附件) 、參議辦公室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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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政府113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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