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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3-11 | 點閱數: 15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李依蓁
電話:3322101#7417
電子信箱:ichenlee@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3月8日
發文字號: 府教小字第113005978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30059785_ATTACH1.pdf)

 

主旨: 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一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警分局、警察大隊、衛生所、復興區公所)
副本: 本府法務局 (含附件)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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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100E_1130059785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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