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賴庭婕 電話:(03)3322101#7323 電子信箱:10036800@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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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力字第113003161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30031612_ATTACH1.pdf 1130031612_ATTACH2.pdf 1130031612_ATTACH3.pdf 1130031612_ATTACH4.ods 1130031612_ATTACH5.odt 1130031612_ATTACH6.pdf 1130031612_ATTACH7.pdf 1130031612_ATTACH8.pdf 1130031612_ATTACH9.pdf 1130031612_ATTACH10.pdf 1130031612_ATTACH11.pdf) |
主旨: | 有關行政院函知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自113年1月30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113年1月30日院授人組字第1132000034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