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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資訊組 - 教務處 | 2024-02-15 | 點閱數: 15
主旨: 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國家發展委員會為提升資安強度,非公務機使用APP或網站,須因應新技術之演進適時更新相關資安防護,以避免造成個資外洩破口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2月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0020046A號函辦理。
二、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規定:「非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使用之網站與APP資安防護措施,建議定期辦理資安檢測(如網站弱掃、APP資安檢測)與更新作業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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