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翁郁晴 電話:03-3322101#735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47126@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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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13002292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30022926_ATTACH1.pdf 1130022926_ATTACH2.pdf 1130022926_ATTACH3.pdf 1130022926_ATTACH4.pdf) |
主旨: |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3年1月11日會同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月19日部退三字第113565700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