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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 - 教務處 | 2024-01-17 | 點閱數: 17
說明: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月11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21718722號函辦理。
二、 貴校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臺南市且欲返回臺南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於113年3月1日(星期五)前,依旨揭調查表格式造冊送達該學區國中,俾利進行審查作業以寄發入學通知單(無則免填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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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100E_1130005413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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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5100E_1130005413_ATTACH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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