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08
  • slider image 80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12-28 | 點閱數: 29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黃婷鈺
電話:03-3322101#7523
電子信箱:10047574@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2012743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0174429DA0C_print、0174429DA0C_ATTCH18、0174429DA0C_ATTCH11 (1120127431_ATTACH1.pdf 1120127431_ATTACH2.odt 1120127431_ATTACH3.pdf)

 

主旨: 轉知「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聘教師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429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429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劉先生(電話:02-77367772)。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學輔校安室 (含附件) 、本局特殊教育科 (含附件)
  •  
    1) 376735100E_1120127431_1.pdf
  •  
    2) 376735100E_1120127431_2.odt
  •  
    3) 376735100E_1120127431_3.pdf
:::

本站搜尋

多國語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