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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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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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 |
發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11029110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為加強宣導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製作2支電視廣告及1支網路影片,請惠予轉知所屬廣為宣傳,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10月13日中選綜字第1113050445號函辦理。 |
二、 |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訂於111年11月26日舉行投票,為鼓勵國民年滿20歲踴躍投票,積極行使公民的權利,製作「公民投手就是你」、「1126投票宣導篇」等2支30秒電視廣告(均含國、台、客語),及「公民投手徵召令」55秒網路影片。 |
三、 | 請協助透過多元媒體加強宣導並轉知所屬: |
(一) | 官網及臉書:各局處及所屬機關、學校。 |
(二) | 電視牆或戶外公共媒體:各機關及所屬機關、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及學校。 |
四、 | 旨揭宣導影片電子檔請至中央選舉委員會下載專區(https://web.cec.gov.tw/preview/cms/37810)下載。 |
正本: | 桃園市議會、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民政局除外)、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