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暨本市八德區大安國民小學111年10月12日安小教字第1110006496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活動辦理期程如下: |
(一) | 送件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
(二) | 收件方式:推動本土語言教學輔導訪視自評表(各校均須繳交)、本土語言績優教師暨教學支援人員推薦表、教學歷程檔案及相關資料逕寄(送)大安國小教務處(地址:33465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和平路638號,聯絡電話:3661419分機210)。 |
三、 | 評選結果預計於111年11月底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www.tyc.edu.tw/)最新消息。 |
四、 | 檢附本市111學年度推動本土語文教學輔導訪視及本土語文績優教師暨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評選實施計畫1份。 |